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堂堂复活摸鱼中٩(•̤̀ᵕ•̤́๑)

【昆莎新年企划║20:00】利马综合征

时间线错位的脑洞,已经成为麦昆的麦昆,与刚刚毕业的小画家丽莎


依然是有些病和疯在身上的昆子✓


上一棒:@伦晚 

下一棒:@妙蛙豚豚 
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
你说,绑架犯也会爱上自己的人质吗?


…………


那位小姐,她们不久前刚在新城新兴艺术家总集展上认识。


丽莎半年前才从学院毕业,以画家的身份出道,离成为新城艺术圈子里的中流砥柱还早。主办方里有人欣赏她习作中独特的用色技巧,恩赐尚未扬名的她一个参展机会,她却没打算对此感激涕零。


倘若没有那傲慢的邀请,丽莎大可作为观赏者在艺术馆寻找符合自己胃口的作品。而不是只能像个待宰的羔羊一般,等待那些已然腐烂的评论家以轻蔑的态度面对自己的画。


大概是油画展区C列13号的位置,她站在那,无视这些人不怀好意的窃窃私语,只是偶尔低下头看一眼腕表,计算着还有多久才能从这难以忍受的地方离开。


下午四点十九分的时候,距离闭展只剩下四十一分钟。


“叩,叩,叩。”那位戴珍珠项链的宝蓝色小姐这样走了过来,面孔被金丝镜架分作两半,波形的线条上缀着水滴状的细链,丽莎错眼一看,差点以为是眼泪。


尽管人如衣装,语气轻佻,用词没有边际感。但她对丽莎作品的分析直入重点,条分缕析。这多少使得丽莎觉得,这人并不像新城的其他艺术中介或是评论家那样,满口都是虚无繁杂的噱头,浑身都是铜臭气。


——假如她一句也没有引诱她的话,丽莎也许会更喜欢她一点。


没错,是引诱。


“亲爱的小姐,我实在不想失去与你相交的机会。相信我,以你的天赋与才华,只要假以时日,再加上一点小小的推波助澜,你一定能成为闻名整个狄斯城的大画家。”那人凑近了过来,想执起丽莎的手,却被她提前躲开。


“抱歉,我对那些脏东西没兴趣。”


直觉告诉她,就算此刻看起来无比真诚,同样的话,这人恐怕已经与不知道多少跟她相似的小画家说过。


而且,丽莎讨厌那人靠近后传过来的香水味。


她偏好直白纯粹的木质香,松枝抖落而下的凛冽雪气最佳,再次是掺了肉豆蔻的冷杉。而带酸的柑橘与甜腻到过分的花香,她虽不喜欢,却也勉强能够忍受。


唯独水生调在丽莎眼里十恶不赦。


暧昧又氤氲,就像自温暖阴潮的角落爬上脚跟的一条蛇。乍闻存在感不强烈,十来秒后大脑就会被那种眩晕感侵占。


她讨厌不清醒的感觉。


所以,她讨厌麦昆身上的味道。


而此时这人再一次站在自己眼前,同样的气味,同样没有边际感的话语,同样不清醒的感觉,就在自己家门前。


丽莎先是后悔没在门上安装猫眼,接着后悔自己真如一个刚毕业的学生一般,单纯又愚蠢,将门开得毫无疑虑。


可她分明记得,那一天,就在艺术馆里,她拒绝了这位中介小姐递来的“橄榄枝”。


“我想我之前表达得足够清楚了……我并没有要以流量营销自己的打算,也并没有什么要站在狄斯城艺术圈子顶端的崇高理想。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画家,只想创作我要表达的事物。”丽莎的手紧紧地握住门把,只开出一道不宽不窄的距离,将麦昆隔在门外。


就算麦昆真的能够理解她画里想要表达的思想与情绪,但她身上的危险气息一定来源于这下坠圈子中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暗。丽莎并不想与之一同沉沦。


“不,我想丽莎小姐误会我的意思了……”麦昆展露出相当诚恳的笑意,那让丽莎稍微放松了自己的警惕,扶住门的手往外推去,留出了更大的空间。


麦昆看见她这样的反应,似乎相当高兴,连说话的语气都带上几分雀跃:“上一次告别得太匆忙,没能好好和丽莎小姐交流。但我能感受到,我们是相似的人。”


丽莎皱了皱眉:“打住,我可不想被一个满嘴都是不值钱情话的人说和她相似。如果你只是来和我说这些,那我想今天的谈话可以就此结束了。”


麦昆赶在她打算关门前先一步把门撑开,紧接着胸腔里发出几声意味悠长的笑:“丽莎小姐先别紧张,我特地来拜访,只是想确认你的艺术理想。既然你不接受新城那一套娱乐至死的理论,我当然也可以提供别的帮助。只要是你希望的,我就能做到。”


又来了,又是那种几乎凝结成实体,要从脚跟爬上脊骨的阴冷气息。


“你不希望和那些脏东西同流合污对吧?”


这是自然,但她不需要依仗其他外力。


丽莎依然想要开口拒绝,可她发现自己的牙冠不自觉地打着颤,嘴唇瑟缩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,手脚冒着虚汗,没有一点力量。


特地来拜访?


啊,是了。这是不对劲的地方。她从未告诉过麦昆自己的住址。


谁出售了自己的地址吗?又或者是被人肉了?无论哪一种,听起来都绝非善意。


麦昆似乎从上移的视线里察觉到了丽莎此刻的想法,她脸上笑意更甚:“艺术中介的情报网,可能会比丽莎小姐想的更广一些哦~”


丽莎开始感到呼吸困难,她无力地喘息着,眼前的视野就像是老式电视机因信号短路出现的雪花与杂色的重影。


寒冷,窒息,恐惧,恍惚,晕眩……


麦昆把门推开,上前一步。而丽莎的手从门上滑下,失去支撑点的她重心前移,就这样倒进对方怀里,浓重的水生调香气将她掩埋没顶。


“丽莎小姐比我想象中要热情呢,不过,我不是个随便的人,就这样投怀送抱可不行。得先从约会开始。”麦昆的手缓慢地从丽莎的肩膀挪到腰,环住,随即隔着衣料,在那块软肉细细地摩挲。无论是语气还是手上的力度,都称得上是温柔至极。


丽莎艰难地开口,几乎要将牙龈咬碎:“混…蛋…”


完全失去意识之前,她听见头顶传来一句麦昆的话。


“……我抓住了。麦昆,看,这里不是没有蝴蝶。我……抓住蝴蝶了。”


她晕厥在此后连绵疯狂的笑声里。


……


多久了?


一天吗?还是三天?丽莎坐在小床的角落,努力调整呼吸,想要延缓那些药物对大脑的安眠与麻醉作用。


尽管她很努力,但事实上,对于这样不清楚日夜变换与时间流逝的黑暗,她开始有些习惯了。


无论是胸前的蝶形项链,还是穿过柔软耳垂的耳圈,总之,丽莎身上所有的饰物都被除去。一副很轻,却相当坚硬的手铐代替腕表,盘桓在她有些病态纤细的手腕。


手铐上连着铁灰色的锁链,固定在狭窄房间的角落。


她没有很多时间与精力打量分析自己现下所处的环境,或者说这个地方本身也没有什么好分析的,除了一张小床之外什么也没有,黑暗又空旷,像是侦探小说里的案发现场。


她唯一能见到的人是麦昆。


麦昆会端着精致的托盘走进房间的门。那上面放着水晶高脚杯与安眠药,都是给丽莎准备的。


她想反抗的。在麦昆坐在床边时用力推开她,或是打翻水和药。可是丽莎真的很困很累,她往往没法完全睁开眼睛,身上也没有力气,只能任由麦昆那双带着手套的手捏住自己的下巴,一边哼未知曲名的歌,一边给她喂药。


或许是第三天的某一次喂药,在麦昆离开后,丽莎身上终于有了一点力气,把压在舌底的药吐了出去,随即咬破自己的舌尖,以那弥漫尖锐疼痛的铁锈味要求自己保持清醒。


就算是没有窗子,没有光的房间。她也不能习惯,不能沉沦。


她一个人独居,父母会给她定时打电话,在那个时间发现自己失踪了的话,应该会报警。


然后警察会到她家去,或许可以找到这里来……


丽莎感到自己的意识稍微分明了些,她的鼻子重重抽了一口气,然后发出一声充满疲惫的喟叹。


所以,为什么呢?


为什么要把她绑到这里来?


丽莎暂时找不到原因。


她只能在全然的黑暗里,用怒意与失望压制身体本能漫溢而来的恐惧。


烂透了……新城的艺术圈,烂透了……


还以为真的会有能理解自己的创作的人,以为那里不是无可救药。


丽莎的鼻腔发酸,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开始控制不住地掉眼泪。


哭什么!等她从这里出去,那个绑架她的混蛋才该哭!


尽管这样想着,但大颗大颗的眼泪滑过脸颊,在下巴汇集,最后重重地落进黑暗里。


“啊,药吐出来了,怪不得丽莎小姐在哭。”麦昆伴随着刺眼的光进入,丽莎竟然已经开始有些不适应那样的亮度。


她坐下,在固定的位置,手上是另一颗药:“来吧,吃下去,就不会难过了……”


“无法说话的,只能像一具尸体一样躺在这里的我,对你的价值是什么?”丽莎打断她的话,接着紧紧咬住了牙。


麦昆的手停她和丽莎中间,她脸上的笑容僵住,过了好一会才回答:“你存在于此,就是对我的价值。”


至此,丽莎虽然仍然不明白为什么麦昆要绑架自己,但也确定了,这人并非穷凶极恶,利欲熏心的歹徒。


但是是个疯子。


“我要清醒,我不吃药。”丽莎又往角落缩了缩,拉开和麦昆的距离。


“可你会难过,你会想离开。”那道有些熟悉的重量压了上来,麦昆把丽莎抱进怀里,凑近她,一字一顿:“外面太危险了……会把你弄脏。我不能让你出去,但我舍不得你难过。”


所以就喂安眠药,让她整天昏迷。


丽莎心里的怒火已经烧到了头顶,但她知道不能意气用事。于是便只能忍着对麦昆身上气味的厌恶开口:“我不离开,但我要清醒。给我换个有窗子、有光的地方,最好有画架。我要画画。”


她笃定麦昆会答应自己。


恐惧、习惯、理解、帮助、爱……


颤抖的羔羊甚至会对把自己构陷进黑暗的屠夫产生依赖与爱意。


那么,屠夫若想设计出这样的剧情,就要以微不足道的帮助与好处,再加上一点美好皮囊的副作用,为羔羊营造假象,让它产生错觉。


可她不是羔羊。


麦昆伸出手,轻轻拭去了丽莎脸上已经逐渐干涸的泪痕:“真的不离开?也不会难过?”这样的语气完全就像把她们现在的处境倒置,没有丝毫居高临下,甚至可以称作是小心翼翼的试探。


丽莎点点头。


她看着麦昆从衣服的夹层拿出钥匙,为她把手铐解开。手臂穿过自己的膝弯,把她打横抱起,往外走。


一开始,丽莎还想反抗,想说她自己走。但因为身上的药劲还没完全过去,刚才又强行打起精神与麦昆交涉了一通。此刻丽莎便也不纠结了,只是头虚虚抵在麦昆胸前,身子隔开一小点距离。


这里很大,之前关住她的地方应该是某个别墅的地下室,而此刻,麦昆抱着她,信步在别墅的长廊。


丽莎的余光扫过长廊,她看见了很多,以前只能在艺术馆或是书本上才能看见的艺术品。


油画、古董、雕塑甚至是珠宝。各式各样,每一件都有名有姓有来处。


倘若都是真迹,这里应该是比贝尔芬格艺术馆更加引人注目的存在。


所以是赝品吗?还是说,艺术馆中展出的那些东西才是虚假的?


麦昆最终带她来到了二楼拐角的一个房间。这里似乎早已准备好迎接她,生活用品一应俱全,房间两面有窗,丽莎于是能看见天上被雾隐去一半的月亮。角落则摆着半旧的画架,颜料,数量充足的油画布框,以及,一串细细的锁链。


丽莎没猜错,就算今天她没有吐掉药,没有提出要求,不久之后,麦昆依然会把她转移到这里来。


毫无防备的绑架是制造恐惧,在黑暗里一天一天昏睡是为了让她习惯与外界隔绝的日子。而此时的满足需求,是要让她理解,感恩自己。


丽莎确定自己与麦昆没有旧怨。而如果绑架的目的不是为了报仇,不是为了获取财富,不是为了虐杀。


那么,将她带来这里,大费周章地营造心理陷阱……丽莎的心里出现一个离奇又诡异的想法,离奇到假如说出来,恐怕会有人觉得她自作多情。


“麦昆是谁?抓住蝴蝶又是什么意思?”麦昆正在给丽莎重新套上手铐,听见她这样问,脸上的表情有了一瞬间的迟钝。


“我就是麦昆啊,名字不是早就告诉过丽莎小姐了吗?”她将丽莎的手放下,离开时,手指暧昧地在丽莎的手腕停留了好一会。


啊,果然不说。还会用这样的行为企图激怒她,转移重点。


那么重点就在那里。


麦昆在关上门前向丽莎飞吻,微笑着道晚安:“希望你在这里,永远天真纯粹,明天醒来时,依然热爱艺术。晚安,我的小画家。”


……


麦昆会在每一天的清晨到来,而丽莎在这样的凝视下作画。


她和麦昆并非完全不交流。艺术是她们生命中无可辩驳的重合部分,就算只是看着丽莎作画,麦昆也会时常开口,谈论那与她们既远且近的缪斯女神。


“很多时候,我想,我爱的可能不再是艺术本身,而是付诸于其中的热情。”


丽莎转过脸,去看掩在麦昆垂落的额发下有些灰暗的金色眼睛:“可你依然爱它。即使艺术在你身上坍塌成废墟,依然是你的神明。”


麦昆的表情没有变化,只是仍然看着丽莎的画笔落在画布上,以或纤毫分明,或恣意概括的笔触完成自己的表达。


这几乎成为她们的日常。


而除去这样的日常外,只有一件事情让丽莎时常青筋爆裂。


她性格执拗又古怪,没有谈过恋爱。


但就算是这样,丽莎也很难将之称作“约会”。


如果不是要寻找麦昆绑架自己的理由,并且借此寻找逃跑的机会,丽莎会在麦昆第一次以“约会”做借口,企图用锁链牵着自己在别墅里观赏艺术品时,就甩给她一个响亮的耳光。


疯子,真是个疯子。


“这一幅,《艾德琳·拉沃克斯的肖像》,以深蓝色和点缀其中的金色,描绘了一个有些不安的少女。唔,作者条纹一样的笔触是特色……”


丽莎扫了一眼面前的画:“是赝品吧。”


假如贝尔芬格艺术馆那幅是真的,原画的右上角应该有些轻微泛红,而面前这一幅画的边缘都被做旧的痕迹遮盖。


“被丽莎小姐发现了。但是,你怎么知道,艺术馆里的那一幅才是真的呢?”麦昆走到她面前,弯下腰,眼睛与她的平视。


她们的瞳色相近,只是丽莎的是更为清澈明亮的金色。


麦昆透过那双眼睛,就像看见曾经的自己。


丽莎没有回避她的目光:“那,这里站着的,是真的你吗?作赝师小姐。”


“当然。”她的回答言之凿凿,毫无疑虑。


总是这样,丽莎想。


每当问到身份,问到“麦昆”是谁,问到蝴蝶意味着什么,她总是这样糊弄过去。


丽莎躺在床上,感受着手腕处传来的铁质的冰冷。


她睡不着,翻身下床,坐到画架前,仍然毫无头绪。


画架背面被她用调刀划上了刻痕,一道,两道,三道……丽莎有些数不清,自己到底在这里待了多久。


失去自由,与外界斩断联系,这只是看起来发生的事情。


看不见的地方,灵魂与心理,每时每刻都在煎熬与自我消耗。


她当然可以直截了当地痛恨麦昆。但那个人身上的谜团,眼神里的痛苦与混沌,每天晚上如祝愿,又如期许的固定告别台词——“希望你在这里,永远天真纯粹,明天醒来时,依然热爱艺术。晚安,我的小画家。”


这些,让丽莎觉得,只承担自己单纯的恨意实在是太便宜她了。


她精心挑选,找到了拒绝与现实同流合污的画家。于是想要造就一位,不被新城那肮脏艺术圈子玷污的,独属于她一人的,天真纯粹的斯德哥尔摩爱人。


她有没有问过丽莎,愿不愿意接受这样过度的“保护”与“爱”?


于是心里又翻涌起浓重的怒意,手更紧地攥着画笔,险些把调色盘打翻。


画布上是她今早已经画好的草稿,鬼使神差地,她画了蝴蝶。


丽莎此时比麦昆牵着她去“约会”时更加生气,画笔沾着钴蓝落到画布上时,那道力度几乎快要把它戳穿。


创作是艺术家们调解精神失常最常用的方式,而繁复的情绪或许是艺术最好的养料。


这是从未有过的感觉,此刻的丽莎比任何时候都更接近她心中艺术情绪的真实。


她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画家,当然会希望,有人能够理解自己的创作。那一瞬间是有过错觉的吧?是有过期待的吧?


所以不单单是愤怒,还有失望与无力。


这些情绪变成笔下的蝴蝶,迷幻,诡异,又绮丽。


画作完成的一瞬间,丽莎的瞳孔忽地放大,她把自己还沾着颜料的双手举到面前,她依稀看见了一只蝴蝶。


它在飞。


可是,要飞去哪里?


她本能般地站起身,手腕的锁链随着她的动作,相互碰撞,发出难以忽视的声音。


那是被锁链束缚的人也能去往的地方吗?


只是在墙后,并不遥远。


蝴蝶没入那面墙里。


丽莎走了过去,用手触碰那面微微泛黄的墙壁。空心的,那里面有什么东西。


她回身拿过调刀,并未开刃的铁片划破空心墙壁时的触感,就像是剥开鸡蛋。而墙壁坍塌的瞬间,则有如揭下圣神的裹尸布。


那是一幅画,甚至是她见过的,一幅画。


猩红与宝蓝,就像鲜血流在打磨过后的青金石上,那么强烈的对比。


入夜107年,于贝尔芬格艺术馆展出的古董画作《蓝色沙发上的朱迪》,后来被证实是赝品,予以销毁。


那年她还是个在准备艺术考试的学生,好不容易挤出时间,从画室赶到艺术馆,只是想看看那些古人笔下的画。


她比对着在宣传册上的文字描述,将画作一幅一幅地仔细看过去。


丽莎仍然能记得那天看过的每一幅画,可的确,她只从这幅里感受到了那么强烈的情绪。


因而,长久地无法忘怀。


丽莎尚在思考,一道诡异扭曲的黑影却从画作中凝聚成实体,与此同时,房间的门被打开,麦昆站在门口,可她来不及出手,就看见黑影朝着丽莎扑了过去。


她张大了嘴巴,却发不出任何声音。


是恐惧,还是遗憾?


——连你也不相信这里有蝴蝶吗?连你也要夺走我的蝴蝶吗?詹宁……


可一只蓝色的蝴蝶击碎了那道黑影。


丽莎的额上都是冷汗,大口喘着气。


朝黑影伸出手几乎是本能的反应,但从她指尖飞出去的,那是什么东西?


“我说过的,果然,我们是相似的人……”麦昆回神走了过来,她接过丽莎刚才伸出的手,与她掌心相贴,“无论是情感,理想,还是对艺术的追求,现在,就连力量都一样了。”


丽莎想要将手收回来,麦昆这一次却握得很紧:“你很干净,纯粹,坚韧,新城的艺术圈子配不上这样的你。”


“留在外面的话,就算再怎么努力,迟早有一天也会变得和那些家伙一样。你是这样想的,对吗?”她实在无法忍受这人的自说自话了。


既然“力量”也一样了,那是不是说明,她能靠着这莫名其妙的力量逃出去?


用力甩开麦昆的手,丽莎捏住手上的手铐:“你凭什么剥夺我和那些垃圾战斗的权力?就因为你自己失败了?”


手铐应声落地。


“那幅画是你画的吧?这个房间是你以前住过的吧?以前,是不是也有一个‘麦昆’,用所有你和我说过的那些话来欺骗,来麻痹你?”


麦昆眼中,丽莎充满怒意的金色眼瞳粲然生光。


绑架犯与人质的强弱地位瞬间逆转,麦昆半天挤出一句:“你说的对,我和她一样。”


她甚至比麦昆更加过分。


为了让丽莎的手保持“干净”,她让丽莎失去自由。


假如不是意外的异能觉醒,这样幼稚恶劣,疯癫病态的绑架游戏,她还会玩多久?


麦昆不知道。


然而有人在她和丽莎作出下一步反应之前闯了进来,一道灰色的身影直直撞进她们的视线。


“新城E区别墅,M值检测指数异常,发现禁闭者两名。”穿着工作服的女人声线冷淡地朝终端报告着,几乎不带什么感情,“唔,抱歉,两位,我是米诺斯危机管理局的局长。你们可能得跟我们回去了。”


……


被收容进MBCC已经有段时日了。


丽莎每天都很生气。


全因为麦昆,该死的绑架犯,原本就夺走了她很长一段时间自由,又害得她觉醒什么异能,现在被关到这个鸟不拉屎的丑地方。


“别靠过来!我讨厌你身上香水的味道。”丽莎说完,又重复了一遍:“不清醒的水生调,恶心死了,换掉!”


“那丽莎小姐不如告诉我,你喜欢什么?”


丽莎画着画,不想理她:“我喜欢什么很重要吗?还是说,这句话也是原先的麦昆和你说过的?我们现在已经在管理局里了,你没有伪装自己的必要。”


“她不会和我说这些。”大多时候是麦昆让她接受那些被强加上的喜好,哄骗自己作赝是最后一步。


“哦,是了,你确实和她有些不一样。至少我没被你变成第三个麦昆。那她都和你说了什么真知灼见,才使你缴械投降?”


时间仿佛静止了好一会才开始流动。


“……我爱你。”麦昆像是在复述曾经的麦昆说过的话,又像是在向丽莎身上,那些她如上瘾一般渴求着的纯白倾诉爱意。


丽莎眼里不带一丝情感,她望向麦昆那双看起来含情脉脉的眼睛。


不值钱的情话,麦昆曾经相信了。可是,绑架犯也会爱上自己的人质吗?


或许吧。但她不打算原谅麦昆。


丽莎将笔放下,她想到了一个绝佳的,将自己此前所有的愤怒与失望都报复回去的办法。


“我也爱你。”


麦昆眼里的情绪就像是乍现了一丝裂痕,那些游刃有余顿时消弭得无影无踪。


“你说什么?”她唇边还剩下最后一丝笑意在站岗,然而在丽莎眼中,那只不过是残兵游勇在苟延残喘。


丽莎松了松手腕,手上的饰物发出当哐的细响:“你聋了吗?麦昆小姐,我说,我也爱你。”


她不打算做爱上屠夫的羔羊,亦或被疯子小心翼翼藏在玻璃罐中的蝴蝶。


但丽莎始终难以忘怀那幅画里的情绪。


或许,无论是所谓干净纯粹,或是卑劣平庸,她们都不过是艺术的仆从。


而纯粹的恨与纯粹的爱都太便宜狡猾而怯懦的人。


都说屠龙少年终成恶龙。


那么,如果她以恶龙渴求的干净双手去抚摸它,驾驭它,与那些真正阴暗龌龊的事物战斗,是否能在自己身上结束这个循环?


而且。丽莎看了一眼已经发呆很久的麦昆。


她的身上,也许存在被拯救的可能性。


“把香水换成雪松,我喜欢雪松。”她这样说到,目光回到画布上,重新举起画笔。


“明白了!那,”麦昆看了一眼墙上的钟,到了丽莎每天会赶她走的时间了,“希望你永远天真纯粹,明天醒来时,依然热爱艺术。”


“晚安,丽莎小姐。”


—end—
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
1.利马综合征:与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相对,绑架犯对人质产生怜悯,依恋,爱的情绪。


2.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四个阶段即:恐惧,习惯,理解,帮助。


3.《艾德琳·拉沃克斯的肖像》:梵高于1890年所作的肖像画。


3.“我爱的可能不再是艺术本身,而是付诸于其中的热情。”“即使艺术在你身上坍塌成废墟,依然是你的神明。”:化用自莱蒙托夫的诗作《献给我不真实的爱人》,初读的时候就觉得非常适合这二位,前一篇《普鲁斯特效应》里也有提到她们身上有着相似的坍塌的过去这一点。


4.其实这个梗写成丽莎反杀的be张力会更强(压抑已久的be基因蠢蠢欲动.jpg),但大过年的实在不忍心刀昆子和大家😭,所以换了个搞法。直接让丽莎老师给她驯化成大狗狗赎罪了✓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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